【本報訊】秘鲁共和国国会批准了第 29571 号法律《消费者保护和防御法》第 58 条的修改,该条禁止公司在没有消费者要求的情况下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来宣传其产品和服务。
该立法提案的最初作者是藤森议员帕特里夏·华雷斯,得到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埃利亚斯·瓦拉斯的支持,并获得一致通过。此外,它被免除需要在第二轮再投票。
Varas Meléndez 强调他反对当前所谓的“垃圾邮件”做法,他将其描述为辱骂性和侵略性。他补充说,该提案旨在保护消费者,防止他的安宁和日常生活受到干扰。
帕特里夏·华雷斯 (Patricia Juárez) 则指出,各种商品和服务提供商通过呼叫中心进行骚扰,经济自由必须始终符合安宁权和人的尊严。
全体会议通过的措施确立了什么?
根据批准的措施,禁止“供应商使用呼叫中心、电话呼叫系统、向手机发送短信或群发电子信息来宣传其商品和服务产品”。
“他们只能向直接联系供应商的消费者发送信息和广告,并在知情、明确和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要求与他们联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才可以使用消费者已经提供的电话号码和电子地址,他们同意才能使用这种商业惯例,“该措施指出。
如果提供商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发送通信,将被视为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消费者管理局的制裁。 “这不影响数据管理局启动检查程序的权力。”
同样,该措施规定了拨打同意电话的时间,只能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7 点至晚上 8 点之间拨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拨打。”秘鲁新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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