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秘鲁秩序力量能否在与抗议者的对抗中自由使用其监管武器?
在媒体Ampliacion de Noticias 中,刑事律师 Juan Peña 详细说明了警察和军方在处理该国发生的暴力抗议活动时的局限性。
胡安佩尼亚Juan Peña 澄清说,如果示威者进行和平抗议,秩序力量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他们的武器。
这位专家解释说,根据现行法规,执法部门可以使用“过度武力,如致命武器”来保护他们的身体完整性,以及“在有风险时”保护其他人的身体完整性。
“起初,可以做的是开一枪,例如,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即不会对四肢或四肢造成致命伤害; 但当你面临生命危险时,该规则允许执法部门保护你的生命,并以抗议者为目标,例如,他们可以以非常严重的方式攻击,”他说。
对此,它认为公共部就反政府示威中发生的死亡事件发起的调查是正确的,因为必须确定这些枪击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由于在媒体或数字机制中提供和提供的视频中看到的内容; 武装部队一直在努力以某种方式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他补充说。
什么时候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当被问及执法部门使用致命武器的具体情况时; 这位专家保证,第 1186 号法令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安全部队成员可能认为有必要使用他的致命武器。”
“例如,当它对警察构成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当它可能对第三方构成迫在眉睫的危险时,或者不仅危及他的生命,而且例如抗议者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他说..
“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是,他们在游行时使用这些燃烧瓶来对付警察或执法人员,或者使用这些自制武器作为霰弹枪来攻击警察。 这些武器如果受到攻击,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他补充说。
专家解释说,当示威者试图攻击某些国有资产(例如机场)时,使用武力也是合理的。秘鲁新世界日報